泰达币货币诈骗案判决,虚拟货币交易需警惕法律风险
全国首例利用泰达币(USDT)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迎来终审判决,主犯张某因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涉案团伙成员分别获刑三至十年不等,该案判决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新型货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也为虚拟货币参与者敲响了法律警钟。
经审理查明,2021年至2022年,张某伙同他人搭建虚假投资平台,以“高额回报”“泰达币稳定增值”为诱饵,诱骗受害人将人民币兑换为泰达币后转入指定钱包,随后通过跨境多级钱包转移、兑换成境外法定货币等方式洗白资金,累计诈骗金额达1.2亿元人民币,受害人遍布全国20余个省份,法院认为,泰达币虽非法定货币,但因其具备支付、储值功能,且交易匿名、跨境流转便捷,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洗钱和诈骗,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洗钱罪,应依法严惩。
此案判决明确了虚拟货币犯罪的定性标准:即便以“去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