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球裁判专业术语
一:发球裁判员手势:
1、延误发球: 一旦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做好准备,任何一方不得延误发球,发球员的拍头完成后摆,任何对发球开始的延误都是延误发球,一旦运动员站好位置准备发球,发球员的拍头开始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当有以上“延误发球”情形发生时,发球裁判会挥动右臂往左,表示发球员的延迟发球违例。
2、双脚踩线与离地:
发球员及接发球员应站立于斜相对的发球区内,并且脚不得触及发球区和接发球区的界线;从发球开始,至发球结束前,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两脚,都必须有一部分与场地的地面接触,不得移动;当有以上情形发生时,发球裁判伸出右脚并以右手示意,表示发球员双脚离地或踩线违例。
3、未击中球托:
发球员的球拍,应首先击中球托;当发球员发球未击中羽毛球球托时,发球裁判右手张开并以左手轻触右手掌,表示发球员发球违例。
4、发球过1.15米线
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低于1.15米;因此,当发球员的击球位置高过1.15米时,发球裁判会以右手水平放置肋骨间,表示发球过1.15米违例。
5、发球过手:
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拍杆和拍头应指向下方,因此,当发球员击球瞬间,拍头或拍杆未指向下方,发球裁判员应垂直举起右手掌,表示拍杆或拍头未指向下方违例。
二、司线员手势:
1、界外:当羽毛球成为死球,并落在界外时,落点不过多远,对应位置的司线员必须对其作出判断并给予手势,两臂水平伸出,使主裁判清楚看见,同时,大声喊出“界外!”,以坚定的眼神注视主裁判,确认主裁判清楚判决。
2、界内:当羽毛球成为死球,并落在界内时,对应位置的司线员必须对其作出判断并给予手势:将右手伸出,手掌心向下,使主裁判清楚看见,此时,不需要宣告。
3、未能看清:
根据「羽毛球竞赛规则(2015)版」规则:如司线员因球员身体阻挡,视线,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能看清球的落点,应立即以双手遮蔽双眼,让主裁判知道,并以主裁判判决为主。
二、网球裁判员的规则
足球比赛的裁判法
1、越位的条件
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
越位要满足三个条件:
(1)越位发生在前场;
( 2 )在传球瞬间,进攻方接球球员在球的前方,即球员比球更靠近球门线
( 3 )进攻方接球球员前方的防守球员少于2人(包括守门员)
2、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1)直接任意球:
直接任意球是足球运动中的一个概念,是裁判根据球场上出现的相应的情况做出的判罚。直接任意球也称“一脚球”。足球比赛的一种罚球方式。当一方队员故意违反足球运动规则的有关条款时即被判罚直接任意球,由对方主罚队员在犯规地点进行处理。可以选择射门,也可以进行传球等战术配合。
(2)间接任意球:
是在足球比赛中,因某些原因(如对方越位)中断后恢复比赛的一种方式。与直接任意球不同之处在于,发球方如果直接将球踢入对方球门不能算作得分,而是判球出底线,由对方发球门球。
(3)掷界外球:
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
(4)球门球:
球门球是足球比赛中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球门球应由守方球员在球门区,直接向球场中踢出。球门球一般由守门员开出。
球门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得分;球门球罚出后,足球未离开罚球区而直接进入本方球门,应重踢。如果出底线:
1 球未向前踢出,应判重踢球。
2 球向前踢出后再出底线,判罚对方角球。球未离开罚球区触碰任何球员,应重踢。
三、网球 裁判
1.首先要熟悉网球规则,做过运动员的更好,对于细节把握更到位
2.主裁的话要求精力能集中时间长,边裁要求定力要好,眼力要强。(红土也考验主裁的眼力)
3.主裁能够熟练操作计分系统
4.应付突发情况能力要强,比如球员触网犯规,或者摔拍子次数多等情况,在球员发出质疑或者争吵时能够控制局面
5.在球员提出非常规要求是能够积极临场应变
6.善于与球员、球童和边裁交流
7.能够适应不同的气候和饮食,能够忍受炎热
8.英语要标准
9.决断不迟疑
四、网球裁判位置图
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应该是国家一级裁判,由各省体育局相关部门负责证书的考试和发放。
国家一级裁判可以担当国内各种网球比赛和省内的各项网球比赛的裁判工作。五、网球裁判的职责包括
运动会裁判是负责监督和评判运动会比赛的专业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组织比赛:裁判根据比赛规则和项目,组织参赛队伍并制定比赛时间表和赛道布置等工作。
2. 评判成绩:裁判负责对比赛过程进行严谨的评判,对每个选手所做的成绩进行计时、计分、计距等操作,以决定比赛成绩。
3. 安全监控:裁判需要时刻监控比赛场地和选手的安全情况,确保比赛过程正常进行。
4. 解决争议:如果比赛过程中出现选手或者代表队之间的争执,裁判可以协调解决争议,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5. 发布结果:比赛结束后,裁判要根据比赛规则和裁判标准,对比赛成绩进行统计和相应的奖项颁发。
在运动会比赛中,裁判是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他们负责保持比赛的公正公平性、监测运动员的状态和安全等。裁判员的工作需要认真负责,遵守规则,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这样才能让参赛队员和观众们有一个良好的竞技体验。
六、网球裁判有哪些等级?
跆拳道裁判等级分为一级裁判员和二级裁判员。
一级裁判员为国家级裁判,二级裁判员为省市级裁判。
升级方法:
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登记表可在省体育局网站的竞技体育→资料下载栏目中获得),并加盖市体育局或省属高校、省级行业体协章,培训时将《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证报到时一并上交。经省体育局同意晋升。
七、网球裁判员的基本规范及要求
网球规则之裁判员规则
1报第一局某某先发球,司线员准备、球童准备、运动员准备——比赛开始。
2报分时应先报发球员一方的分数,平分后要报"发球占先"或"接发球占先"。不能用其他术语报分。
3报分时应按照下列的方法报:"一局结束,第一盘,局数4比2,或第一盘,局数4乎。"
4报盘数分时应按照下列的方法报:"第三盘结束,局数6比4,盘数2比1,某某领先。"
5一场比赛结束时按下列方法报:"比赛结束某某胜。盘数2比l,比分2比6、6比3、6比八"
6在报盘分时,宣布该场比赛获胜者的局分。
7如果运动员在第一跳后没有及时打到球,应宣布"两跳"。按规则规定该球本应重发,然后该球仍处于比赛状态,这时只有网上裁判员可以宣布重发球。如果司线员人数不多,则裁判员应担负判定各线的失误和出界等。如果没有设脚误裁判员,则裁判员应负责判定。
8由于客观原因暂停后返回球场时,裁判员应看下司线员是否就位,比赛运动员是否位于球场上所应该站立的位置,发球顺序是否正确。
9如果遇到运动员自己不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认为有必要的话,他可以暂停比赛,但是要小心谨慎地予以处理,故意的"延误"应从严掌握。
10裁判员可以根据当时的光线、场地和气候条件推迟比赛,推迟比赛需经裁判长批准。
11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宣布最后比赛结果,并在记分表上签字,将其交还记录处或交给被指定的收表人。
12裁判椅应置于球场中间,距网1.2~1.5米远的地方。司线员的椅子要对着各自所负责看管的线。脚误裁判应距球场3~4.5米;其他司线员应紧靠着挡网和布幕,位于球场尽可能远的地方。司线员不应面对阳光。
八、网球裁判人员组成
1、报第一局先发球者,司线员准备、球童准备、运动员准备,比赛开始。
2、报分时应先报发球员一方的分数,平分后要报"发球占先"或"接发球占先"。不能用其他术语报分。
3、报分时应按照下列的方法报:一局结束,第一盘,局数4比2,或第一盘,局数4乎。
4、在报盘分时,宣布该场比赛获胜者的局分。
5、由于客观原因暂停后返回球场时,裁判员应看司线员是否就位,比赛运动员是否位于球场上所应该站立的位置,发球顺序是否正确。
6、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宣布最后比赛结果,并在记分表上签字,将其交还记录处或交给被指定的收表人。
九、网球裁判基本规则
1.发球前的规定
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 球(仅能用一只手的运动员,可用球拍将球抛起)。球拍与球接触时,就算完成球的发送。
2.发球时的规定
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两脚只准站在规定位置,不得触及其他区域。
3.发球员的位置
(1)每局开始,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得或失一分后,应换到左区发球。
(2)发出的球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或其周围的线上
4.发球失误
未击中球;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中心带和网边白布除外);违反发球站位规定。 发球员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位置上进行第二次发球。
5.发球无效
发球触网后,仍然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接球员未作好接球准备;均应重发球。
6.交换发球
第一局比赛终了,接球员成为发球员,发球成为接球。以后每局终了。均依次互相交换,直至比赛结束。
(二)通则
1.交换场地
双方应在每盘的第1、3、5等单数局结束后,以及每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单数时,交换场地。
2.失分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
(2)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还击空中球失败。
(4)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5)运动员的身体、球拍,在发球期间触及球网。
(6)过网击球。
(7)抛拍击球
3.压线球
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
十、网球裁判的职责是什么
主裁判的职责是在比赛中确保一场比赛中参与裁判工作的协调和配合,领导临场裁判员顺利完成比赛的裁判任务。
一般主裁判相对来说是由有一定裁判资历,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因为,临场裁判在执裁中难免有不确定的情况发生,这个时候主裁判就要做最后的裁决。所以,主裁判的职责是领导整个临场裁判工作的。